班级微信群管理规定
为加强班级微信群管理,畅通学校、教师和学员之间的沟通联系渠道,提升学校规范化管理水平,特制订本规定。
一、各班所建微信群名称,应统一规范,以本班级名称为群名称,班班长为本群第一管理员,系主任为第二管理员,任课志愿服务教师必须入群。群成员昵称必须实名制,为在本班注册学习的学员。管理员严格把关,负责审核入群人员、邀请入群等操作。
二、班级微信群是教学和活动工作群,仅用于学校信息发布及学员学习交流。各群管理员要及时关注群动态和信息发布内容,及时与学校和任课老师交流沟通。
三、群管理员负有监管职责,应规范群聊行为。对于群成员发布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,群管理员应予警告,不听劝告者及时移出群聊。若群管理员不履行监管职责,造成严重后果的,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理。
四、群成员发布信息,内容应积极向上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。禁止在群内妄议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;禁止发布任何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的言论;禁止传播谣言和未经证实的新闻、资料等;禁止发布商业广告等与本群无关的其他信息。
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请全体师生高度重视,严格遵守。
寿光市老年大学
2021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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